方城一男子攀爬高压线塔,为了啥
一步加强城区犬类管理,遏制犬类扰民、伤人以及破坏市容环境等犬类突出问题,切实增强市民规范养犬意识,优化城市环境,深化文明城市建设,6月份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一、整治区域:城区(尤其是各住宅小区,城市广场、市民公园、体育公园、游步道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区域,雄风永利、印象城、大润发、小百货等商超市场周边区域,诸暨中学、二高、浣江初中等学校周边区域。)二、整治要求:1.规范养犬。犬主应严格遵守《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及时给犬只登记办证和年审。2.健康养犬。犬主应及时对犬只进行常规健康检查,按时注射相关疫苗,不得随意抛弃。3.卫生养犬。遛犬时要避免犬只随地排泄,及时清理犬只粪便,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。4.文明养犬。保持睦邻友好,避免因犬只吠叫,侵扰他人正常生活。5.安全养犬。每日19:00至次日7:00可携犬出户,出户时应使用绳、链等牵引,避免近距离接触人群。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、商店、市场、医院、影剧院、风景区、车站等公共场所。来源:浙江发布年6月16日,在街边马路市场,有人在售卖地皮菜(雷公菌、鼻涕年2月18日下午16许,方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,称方城高铁站附近有人攀爬高压线塔。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实施救援,同时协调消防部门配合。到达现场后,发现一男子正在一座高压线塔的铁架上面,距离地面约20米,民警立即与其喊话沟通。经了解,皇甫某(男,28岁,河南省柘城县人)因感情纠纷以轻生要挟其女友见面。经民警长达三个小时的劝解,后与消防人员一起将其安全解救。2月19日,皇甫某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被方城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民警提示:表达诉求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,切记不能通过过激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,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,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来源:平安方城清河派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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